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7.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招聘条件中要求合格证、等级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thrs.zp885.top:9100/#/login)进行报名,个人注册后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2024年10月18日16:00;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2.资格初审:
2024年10月14日9:00-2024年10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4年10月14日9:00-2024年10月2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4年10月14日9:00-2024年10月2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5-81661802。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网上初审通过人员的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其中,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③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④当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证明;⑤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⑥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资格复审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复审合格后,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入围后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4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6)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7)受过劳动教养的;
(8)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或曾被取消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身份的;
(1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与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形式,主要通过指定稿件播读等方式进行,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7日。
地点:盐城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三)笔试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2.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
地点:盐城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面试成绩(百分制)占70%、笔试成绩(百分制)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分×70%+笔试分×30%。面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五、考察体检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苏组通〔2020〕57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及聘用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在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本次招聘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5-81661802。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66691013。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5-66692601。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c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