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常州市测绘院(常州市地理信息智能技术中心)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全国知名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和研发单位。拥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八个专业甲级)单位,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测绘工作,研究全市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及其测绘和数据处理技术。主要职责为:(一)承担新型基础测绘标准、智慧城市空间数据标准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各类采集、处理和融合应用新技术研究、应用及推广;(二)承担新型基础测绘的生产、更新、维护、开发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市地理国情调查、自然资源(含土地利用)的调查和监测等,建立和维护空间信息(时空大数据)共享服务云平台,以及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空间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等;(三)承担规划测绘、国土测绘(拨地测量、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研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承担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行政界线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海洋测绘,为全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测量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5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4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3.2024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测绘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0年11月2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专业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zrzy.jiangsu.gov.cn/cz/)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24年10月28日。报考人员只可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材料至czsmi123@163.com邮箱,招聘单位对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测绘学院(4号楼)218会议室。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2025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明(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报名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书及业绩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为11月2日下午2:30-4:00;笔试地点在武汉大学信息学部2号教学楼101、201教室。
3.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复核后的报名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为11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测绘学院(4号楼)218会议室。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网签)。如未能现场签约的,双方协商一致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和招聘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29700,0519-8806084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8060867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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