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20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度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岗位和勤务辅警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9日至2006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根据国家和省等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淮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通知公告栏”、淮阴警方公众号(hyjf110)进行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自行下载打印报名和资格审核登记表并填写完整)。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近期征信报告。所有材料交至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樱花警务室(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501号樱花园)。
报名表详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2024年10月12日17:00。
3、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2024年10月16日17:30,报名现场告知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共测试四个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占30%);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占40%);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占30%)。(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四个测试项目中,有任一项成绩不合格的,体能测试即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合格人员的1000米跑、俯卧撑、10米×4往返跑三项测试成绩按照《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计算分数,再按照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四)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优先按照如下顺序优先选择: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若仍存在并列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并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通过考察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差额考察,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缺额的,所有岗位统一进行一次递补,在应聘同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通过考察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差额考察,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第一次续订合同期限为2年,第二次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参照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有工资水平执行,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17—84977805
咨询电话:0517—8497777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14:30—17:30
六、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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