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2个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作用,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结合高沟镇当前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在高沟镇周边范围内开发乡村性公益性岗位,主要以社区(村)为单位设岗,招聘公共环境卫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岗位职责
公共环境卫生岗位职责为从事村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社会保障岗位职责为协助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有关社会保障窗口的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4、残疾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人员;9、军队退役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
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2024年8月29日8:30—2024年9月14日17:00(节假日除外),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两张2寸照片,低收入人口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人口证明材料。
(二)考察
1.按照实际报名招录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3.考察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前2个月为试用期。根据有关政策,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合同期内达到退休法定年龄,合同自动终止,且无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本次招聘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待遇为2010元/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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