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补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短板,规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辅助等基层司法业务的开展,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按需招录、动态管理的用工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1名,以上2个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合同制聘用管理。
三、招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辅助工作人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不良社会记录。
2.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司法行政、综治信访、社区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5.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够独立完成公文撰写、台账录入、资料归档、系统填报等日常办公事务。
驾驶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不良嗜好,无安全驾驶违规记录。
2.热爱公务驾驶工作,责任心强、安全意识牢固,服从单位统一调度,吃苦耐劳、严守纪律,能够适应不定期出车、下乡执勤、应急加班等工作安排。
3.年龄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持有C1及以上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及以上,熟练掌握手动、自动挡车辆驾驶技能,熟悉本地县域及乡镇路况,具备车辆日常检查、简单故障排查能力。
5.无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驾驶证无暂扣、吊销、逾期未审验等情况,违章记录清零或无严重违章。
6.学历不限,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备基本沟通能力和台账记录能力,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优先条件
辅助工作人员岗位:
1.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本地户籍人员、有乡镇基层工作经验人员。
驾驶员岗位:
1.驾龄5年及以上,且长期无交通违法、无事故记录的人员;
2.有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基层专职公务驾驶工作经验者;
3.退役军人、本地户籍人员,熟悉县域乡镇路况,服从调度、稳定性强的人员;
4.具备车辆基础维修、保养技能,熟悉公车运维、年检、保险办理流程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情形
辅助工作人员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征信严重不良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辞退、解聘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驾驶员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交通肇事逃逸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酒驾、醉驾、毒驾、重大交通事故全责或主要责任记录,驾驶证有违法未处理、暂扣、吊销记录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征信严重不良、有严重社会不良记录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因违规违纪、安全事故、履职不力辞退、解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驾驶实操考核(驾驶员岗位)、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签约的流程分步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县司法局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安排、薪酬待遇等相关信息,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上午9: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电话报名及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政工室,详细地址:关岭自治县龙潭街道法治路(银层小卖部对面),联系电话:37847048。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关岭自治县司法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报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供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无重大事故及严重违章查询证明,有机关驾驶经验、具备车辆维修技能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现场初审,核对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另行公示,并通知后续考试安排。
(三)面试(辅助工作人员岗位)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岗位认知、语言表达、应急处置、群众沟通、逻辑思维及综合素质能力。驾驶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养、岗位认知、安全责任意识、服务态度、纪律观念、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及服从调度能力。
2.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不予计入综合成绩。
3.若同一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无有效竞争,考生面试成绩需不低于本次面试有效竞争岗位最低入围分数,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驾驶实操考核(驾驶员岗位)
1.实操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直接淘汰,不予计入综合成绩。
2.考核内容:手动挡车辆起步、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起步、窄路通行、紧急制动、路面平稳驾驶等基础驾驶技能;车辆日常检查(机油、胎压、刹车、水电等)、简单故障识别;乡镇复杂路况、短途公务行车实操能力,重点考核驾驶规范性、安全性、平稳性、应急处置能力。
3.实操考核由考官现场评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并签字确认。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3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辅助工作人员岗位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征信状况、工作作风、岗位匹配度等,同步核查是否存在失信、违法违纪、违规报考等情况。驾驶员岗位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征信状况、日常作风、职业操守,核查驾驶记录、违法违纪、失信情况,核实是否符合岗位聘用条件。
考察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驾驶员岗位含实操)、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县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线索,由招聘工作组核查处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签约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关岭自治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驾驶员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驾驶实操达标、无违规违纪行为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履职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2200元-2500元/月,依法缴纳五险。
(二)日常管理
1.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如分配至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日常考勤、工作考核、年度考评及驾驶员岗位的出车管理、安全考核由县司法局及属地司法所共同负责。
2.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及双方意愿,可续签劳动合同。
3.建立年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予续聘,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驾驶员岗位如发生有责交通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违规出车、擅自离岗、私用公车的,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4.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聘用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严禁脱岗、旷工、违规履职等行为,如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依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驾驶员岗位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车管理条例、交通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服从调度,规范行车、严守保密纪律,严禁私自出车、酒后驾车、违规驾驶、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因个人违规驾驶、履职失职造成车辆损坏、安全事故、不良影响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单位依规追责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工作规程,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出现报名造假、考试作弊、隐瞒信息、无故弃考、公示期间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依规追责。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时间、地点、结果等相关通知,均以官方发布或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本招聘方案由关岭自治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37847048
关岭自治县司法局
2026年6月26日
来源:关岭司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源鑫垚
点击下方,让更多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