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1名,负责市机关食堂服务员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机关食堂。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应聘人员须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并符合以下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条件之一: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bjgjfwk@163.com;
2.现场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7月6日下午18:00前送至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科106办公室(来宾市行政中心西前一楼)。
报名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择选通知其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根据报名及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办理健康证。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入职人员按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岗位补贴待遇按来宾市人社部门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执行的标准发放。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服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2128。
附件: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