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 〔2011〕2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 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医院决定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在2026 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 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国(境)外取 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为准。其中,学历学位 证书上所标注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 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和国(境)外 专业,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护理岗位须在28周岁以下(1997年6月26 日及以后出生),其余岗位须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26 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及代 码参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二〇二二年九月)研究生招生学 科、专业代码册》,本科生报考专业及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专业目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 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 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不诚信记 录且未修复的;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08:00 至2026年7月3日18:00。
(1)用户注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p.zy120wx.com/html/System/Zp/website/login. html)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 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 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 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 份证件(正反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所有材料以附件形式分 类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正位 上传报名系统)。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 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
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应 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或通过报名填报邮箱收到的反馈邮件,查 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 的,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因个人填报 信息失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在最后一天(2026年7月2日18:00 以后)报名因资格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考试前3天做出安排。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安排公告发布后自行登录报 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 业基础知识。
2.任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 3:1 时,我院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 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在笔试当日23:59前在我院官网及报名系统公 布,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 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予以公示,并对资格复审 和面试工作做出安排。
(三)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 点以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已 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应聘材料相关信息不实、有工作单 位但无法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参加面试等招聘后续 环节的资格。因以上原因导致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根据笔试 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
2.形式及成绩核算
(1)岗位(代码20260603F、20260604F)面试采用综合能 力测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侧重 考核应聘者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专业知识、职业素养以及 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 测试采取临床基本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 面试总成绩的3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
(2)岗位(代码20260601F、20260602F、20260605F)面 试采用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者的仪表举止、 思想观念、专业知识、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 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3)面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公布,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任一岗位在面试的任一环节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 例达不到3:1时,我院划定该岗位该面试环节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最终成绩核算及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按照 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 不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最终成绩将于面试当日23:59前在我院官网 及报名系统公布。最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
(六)体检和心理测评
我院在公布本次招聘考试最终成绩时,将同时对按招聘计 划数等额确定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相关事 宜作出安排。
体检、心理测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 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对体检 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 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测评无复测。体检费用 由附属医院承担。
三、考察
考察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 现、道德品质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 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 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查询应聘人员个 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
因报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 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 依次等额递补,并按招聘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 员,并在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网页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 日。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 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结果的,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 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 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 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河 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zy120.com/)、河 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 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 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 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 查实,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 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回避规定》。
6.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294010130
监督电话:0936-8553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