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公益性岗位招聘
房县文旅执法大队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38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能够被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符合公益性岗办理条件和要求);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
5.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对文旅执法工作有了解者优先。
三、报名及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房县文化和旅游局人事股办公室。(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诗经广场市民之家C区4楼423办公室);报名电话:0719--3223817;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审核报名;
4.资料审核合格并经县公共就业机构认定符合办理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县文旅局党组组织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新录用人员入职时提交个人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报告;
6.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管理及待遇
1.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合同一年一签,购买五险。
2.执行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依法享受节假日休息。
3.在岗期间食宿费用自理,若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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