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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和顺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 -202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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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镇人民政府关于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和顺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从事古镇保护、古镇消防、交通秩序协管、执法中心、综治中心、党政办工作。


三、聘用对象范围

(一)要求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1.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3.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

4.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被征地农民。

(三)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热爱基层治理与服务群众工作,具备组织协调、群众沟通、应急处置能力。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6年7月3日—7月16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传邮箱hsbwzp2026@163.com。

2.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1592556129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和顺镇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的盖有“腾冲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印章的《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需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劳保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同步提供个人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个人低保证明,属被征地农民的同步提供市人社局开具的被征地农民证明。属城镇区域外户籍人员同步提供常住城镇区域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半年以上常住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存在不得录用情形等进行审查。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面试情况。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招聘对象个人自费。

(四)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聘用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和顺镇党委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六、待遇保障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和顺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由和顺镇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八、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和顺镇负责解释。

附件:和顺镇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和顺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附件:和顺镇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侨乡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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