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单位食堂厨师(公益性岗位,招聘名额:1名)
三、工作地点
怒江州气象局单位食堂
四、岗位职责
负责单位职工日常三餐的烹饪制作,服从单位后勤管理安排,配合完成食堂其它辅助性工作。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怒江州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具备食堂或餐饮行业烹饪工作经验,持有厨师证者优先。
(二)符合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人员(失业登记一年以上)、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四个条件之一者。
(三)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有效健康证,能适应食堂后厨高强度工作。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安排,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有吸毒史,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26年7月3日至10日,08:30-12:00;14:30-18:00;六库街道气象路70号怒江州气象局业务楼一楼。
(三)报名咨询电话:鄢雨18788588810;监督投诉电话0886—3625901。
(四)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等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近期免冠正装彩色2寸证件照片2张。(报名表在网页底部附件栏中下载)
(五)资格审核: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面试和体检
1.面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州气象局相关人员组成,州气象局纪检组全程现场监督;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1名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要求,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3.确定拟聘人选:经过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公示录用人员,在怒江州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单位补助两部分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按怒江州公益性岗位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八、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请勿轻信中介有偿介绍等诈骗信息。
(四)本招聘公告由怒江州气象局负责解释。
怒江州气象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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