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县内岗位推介
镇沅县纪委县监委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辅助性岗位3名,男性,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驾驶员1名,男性,主要负责公务出行、公务保障、应急处置等用车驾驶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辅助性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驾驶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户籍不限;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财税审计、工程建设、土地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和编辑等,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6.驾驶员须持有C1驾驶证,驾龄满5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本科学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为每月32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聘用后,缴纳五险,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所聘用人员享受与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劳动合同两年一签,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镇沅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联系人及电话:王有梅,18388069425。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的证明材料;
(4)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需填写《镇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
(6)报名驾驶员需提供:C1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基本条件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镇沅县纪委县监委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由镇沅县纪委县监委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
(三)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镇沅县纪委县监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违反聘用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镇沅县纪委县监委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过程中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沅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镇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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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阮钰淇编审:吉廷昌监审:李庆梅
来源:镇沅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