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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招聘2名专业人才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招聘2名专业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 -2026/7/10

区经发集团市场化招聘2名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集团工作需要,现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程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区经发集团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2.不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4.曾被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辞退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8.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吸毒、性侵、严重失信等)。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条件的社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

1.本次报名以投递邮箱的方式进行,邮箱地址:xajfjt2021@126.com;联系电话:0715-8688133(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2.报名所需材料

(1)《区经发集团应聘登记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附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相关职(执)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扫描件;

(5)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日—7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可在邮箱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诚信报名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名。要对照《岗位表信息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进行通知。初试结果在初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反馈结果,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复试入围人选。复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根据面试排名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须为“合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根据体检结果,若应聘人员身体条件不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需在通知体检合格后一周内提供政审材料、体检报告、个人征信报告、原单位现实表现材料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录用

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同意,确定为拟聘人员。

1.合同约定。由区经发集团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2.待遇及管理。根据现行《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确定待遇,提供五险一金、工会等福利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食宿自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工作经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用人单位将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录用后发现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其劳动合同。

4.未尽事宜由区经发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区经发集团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2.《区经发集团应聘登记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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