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5个岗位
连云港师范学院是2025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市属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师范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gsf.edu.cn)或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s://www.jszpw.net)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7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师范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师范学院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师范学院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7年1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日9:00至2026年7月7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师范学院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师范学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师范学院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17766,联系人:樊老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学院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学院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17766。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师范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师范学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3.连云港师范学院将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岗位代码LSF2605岗位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LSF2606-LSF2609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岗位代码LSF2605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1.笔试主要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求,从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量,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二)技能测试
1.岗位代码LSF2605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10:1的范围内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岗位代码LSF2606-LSF2609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技能测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0倍(不含10倍),技能测试前先进行初试,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0:1范围内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主要是根据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岗位代码LSF2606-LSF2609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
3.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岗位代码LSF2605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岗位代码LSF2606-LSF2609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各项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师范学院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师范学院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师范学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连云港师范学院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师范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投诉举报
1.连云港师范学院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17772。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