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诚信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不得应聘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5.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1寸登记照、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和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6项资料电子版发送至eszsfjjwk@163.com;
3.资格初审:州司法局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
考试当天,8:30-9:00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携带《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征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寸登记照两张、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州司法局组织实施。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开考。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恩施州司法局7楼视频会议室(恩施市金龙大道148号华家湾办公区E座7楼)。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州司法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出现入围体检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公示
州司法局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拟聘用人选,并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选,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联系电话:0718-825105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恩施州司法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