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9人24个岗位
根据卫健系统下属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单位申报、局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编外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并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岗位计划和用工形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9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药、技岗位实行临时聘用制(由用人单位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参照劳动合同管理);护理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管理)。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平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临聘及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计算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18周岁以上是指2008年7月12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2000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证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已列入目录但未列入岗位要求的,不予报考;未列入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课程认定是否符合。
4.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6年7月12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递补→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4日(共2天)
8:00-11:4015:00—17:40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
方式: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地点:平江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4.参加2026年度相应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提供成绩单作为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6.填写完整的《平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应聘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段内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3.现工作于本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由平江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用,亦无指定考试用书。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局党组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合成与入围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50%、专业技能操作考核30%、面试20%的比例合成;报考药师及康复技师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70%、面试30%的比例合成。所有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专业技能操作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四)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职称、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比选,高者优先入围。即:首先比较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比较职称,职称高者优先;职称仍相同则比较笔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照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规定进行毛发检测。体检、心理测试及毛发检测费用均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届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造成招录计划空缺的,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优先级顺序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临聘或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0-6699973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2日
附件1平江县卫健系统招聘临聘及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公告版).xls
附件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平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