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且具备以下七种情况之一的失业人员:
①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②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③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需有失业证明);
⑤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需有失业证明);
⑥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⑦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三)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9日18:00止。
(二)报名地点:象州县石龙镇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394333。
(三)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及直接报名方式,应聘者可以将《象州县石龙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一张免冠证件照发送至邮箱:slzz4394333@163.com,也可以直接到石龙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公室报名。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者报名提交资料,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合格,组织面试后择优录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为2197元/人·月,聘用人员享受“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项费用按有关规定缴交(个人部分自行承担),不安排食宿。
其他事项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象州县石龙镇党建办,联系电话:0772-4394333。
(最终解释权归石龙镇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1.象州县石龙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象州县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来源:见落款
编辑:罗卓凡
校对:肖斋
审核:韦超华、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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