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日喀则市商务局工作力量,优化岗位服务效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安保人员
(三)工作地点:日喀则市商务局(桑珠孜区卡热浦东路11号)
(四)岗位职责简述:
安保人员岗位:负责单位门禁管理、安全巡查、环境卫生维护、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引导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操守,作风踏实。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认可公益性岗位补贴待遇及工作环境,热爱工作,甘于奉献;服从单位安排及管理。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29日(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日喀则市商务局办公室(桑珠孜区卡热浦东路11号);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失业证明(或相关安置资格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岗位适配度、沟通表达能力、职业素养等相关情况;
3.逾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录用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日喀则市商务局公告栏及相关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认真核实处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工资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统一工资标准执行,按时足额发放;
(二)社会保险: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按规定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福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福利待遇,严格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日喀则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2-8822145、15289141232(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日喀则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9日

扫描二维码获取
更多精彩
桑珠孜区人社局
来源:日喀则市商务局
编审:李玉超
复审:乔培勇
终审:尼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