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若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对应,需由学校提供本人现担任拟报岗位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的证明;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6.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除外),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以及各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说明:第1-3项需具备其中2项)
1.取得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其中一项荣誉;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拟报岗位相应对应学科教研赛课、教学信息化大赛、教研论文、课题等其中一项教学成果获得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2021年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等综合荣誉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流(调)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