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6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涪城区2026年上半年拟考核招聘中学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2026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涪城区教体系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地址:涪城区泗水巷48号院内涪城区人社局办公大楼3楼,联系电话:0816-2263419)。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应届毕业生仅提供承诺书)。
5.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须缴面试考务费80元/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以《考核通知书》为准,考核当日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1.美术、体育教师岗位
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总分=综合初评总分(40分)+综合面试总分(60分)。
(1)综合初评。综合初评为技能测试,总分40分,成绩计入考核总成绩。所有考生均进行综合初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综合面试确定人选综合初评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综合面试。
美术岗位考生需自备现场绘画创作所需的画笔、颜料、画板等工具;体育岗位考生将进行特长展示,请自备体育运动着装及器材。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为无学生试讲和答辩,总分6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考核总成绩。
2.其他教师岗位
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总分=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1)综合初评。综合初评为教育教学案例剖析,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所有考生均进行综合初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综合面试确定人选综合初评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为无学生试讲和答辩,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考核总成绩。
所有岗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总成绩、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总成绩、主考官考核总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与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与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考核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试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71367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99013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