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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江陵县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9 08:30-2026/7/15 17:30
面试时间
2026/7/19 -2026/7/1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个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江陵县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江陵县在岗服务,2026年7月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我县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岗位详见《江陵县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已(曾)被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7月15日17:30以后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305室),联系电话:0716-4738302。

4.报名材料。(1)报考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准确填写《江陵县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清晰复印正反面);

(3)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验证明各1份,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4)2024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行政章);

(5)电子登记照片1份(要求:源照片为标准证件照,背景为红、蓝或白色,文件大小大于30KB,像素大于300×215,画面清晰无畸变,格式为JPG或PNG)。

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属实”并由考生本人签字,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材料不合格。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加分事项

考生在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可申请考试成绩加0.3分。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同无加分情况。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6年7月19日(星期日)

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北64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按照主考官要求,对面试题目进行回答,每位考生答题时间共10分钟(含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

面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为80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选岗、考察环节,相应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及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面试须知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选岗。根据县委编办核批岗位,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编办组织体检入围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岗位回避制度,选岗人员与所选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选报,选岗结果由选岗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选岗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选岗后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体检、选岗、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报县人社局备案。由县人社局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八、聘用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此次专项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各项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陵县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陵县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7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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