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适应新时代考古事业发展需要,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心系国家文物局所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分析监测技术、空间及微观测量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等技术考古科研,考古标准技术规范研究,组织水下考古、边疆考古、科技考古、中外合作考古等工作。中心下设北海、阳江、南海三个基地。
二、应聘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为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主要从事边疆考古、中外联合考古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要求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文博事业,愿意长期从事田野考古工作;
8.招聘岗位需求中要求的专业,应与本人最高学历专业相符;
9.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或还在影响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要求
1.考古学(0601)相关专业;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具备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
4.获得文物博物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文物博物系列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者符合京外调干有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uch-china.com/)和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w.ncha.gov.cn)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我中心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应主动向我中心报告。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表(附件1,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扫描件;
5.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报名格式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姓名+报名表”(如“张三+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后扫描为PDF,文件名为“姓名+诚信承诺书”(如“张三+诚信承诺书”);
3.证件材料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职称证明材料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证件”(如“张三+证件”)。
将上述3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rsc@uch-china.com,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姓名+报名材料”(如“张三+报名材料”)。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工作岗位需要的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
2.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面试公告将在我中心官网发布,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由考察小组赴拟考察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3.递补: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4.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关注我中心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280543
监督电话:010-6428195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砖角楼南里甲21号
邮编:100013
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