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往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6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7月。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教师岗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weihai.gov.cn)和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s://www.whzyzz.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9:00-7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6日10:00-7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捏造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6年7月10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6日10:00-7月11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5.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函授学历的需提供全日制学历以来的所有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6)企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7)同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关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通知。
6.考试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现场资格审查领取考试通知书时缴纳。
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面试
面试工作在威海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面试通知。
(2)初试。初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笔试时间60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指定教材和讲课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满分100分,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工作在威海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科知识(占70%)和教学设计(占30%)两部分。学科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将对考察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威海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咨询电话:0631-5930017
监督电话:0631-5930048
请在工作日8:00-11:30,13:30-16:2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1:2026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3:企业工作经历证明.doc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