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决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应聘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身体和心理健康;
3.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4.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告发布平台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阳市教育局综合办公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6年7月6日—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地点: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行政中心大楼0322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经教育局资格审查,按通过审查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后直接进行考试。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组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试讲: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3.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4.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时有效。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入围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签约聘用
拟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签约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阳市教育局综合办公平台。
2.在报名、考试或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9-8665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