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昆明市五华区第三幼儿园拟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及人数
1.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人;
2.昆明市五华区第三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人。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昆明市五华区户籍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3.女性满40周岁和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离校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进行公益性岗位报名。
(二)具体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爱岗敬业,热爱学习,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本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本人简历一份(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6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交至应聘幼儿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
五华区红云街道霖雨路月牙塘小区内
杨老师18829516298。
(2)昆明市五华区第三幼儿园:
五华区虹山西路16号
杨老师18788543185。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核:审查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并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和尿毒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2.在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结果,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可递补。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岗位补贴不低于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