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积极维护铁路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列车在辖区内运行的突出问题、确保铁路沿线治安稳定,规范护路联防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政治关、身体关、年龄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拉日铁路桑珠孜区段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员;
2.招聘人数:拟招录13名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员;
3.招聘对象:不限性别(其中,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米以上);
4.招聘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5.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党(团)员、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困难群众、当地户籍人员等优先录用。
(二)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有违法犯罪前科的;
2.曾被护路组织开除、辞退或主动辞职者不得再次应聘;
3.有道德败坏、盗窃、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在网上发布敏感信息和信谣、造谣、传谣的;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户外巡查、应急值守等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的行为。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9日(10:00—13:00,15:30—18:30)
(三)报名地点
桑珠孜公安分局北侧办公楼2楼东侧(桑珠孜区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环节。采取现场形式进行,主要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现场形式进行,主要包含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奉献精神与责任感等。
(四)政审环节。填报《西藏自治区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政审表》,由个人户籍所在村(社区)、乡(镇)党委、乡(镇)公安派出所逐级审核后,由当地公安局最终政审。
(五)体检环节。笔试、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规定,由桑珠孜区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未通过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须按照桑珠孜区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日喀则市委政法委委员会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聘期实行年签制。聘用期满,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办理续聘或解聘。
(二)工作要求。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桑珠孜区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尽职尽责。
(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意见》(藏政法铁护办〔2021〕29号)等文件执行,按照相关要求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四)休假待遇。聘用人员1年转正期满后享受休假待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3年,年休假为20天;
2.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不满5年,年休假为25天;
3.累计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30天。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桑珠孜区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892-828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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