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0人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村(社区)、乡镇及县直单位保安、保洁、乡村各类协管员等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服从岗位分配,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核心条件:经策勒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任一):①大龄人员(城镇区域内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②低保人员(城镇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③残疾人(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城镇区域内人员);④失地农民(因地方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⑤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人员;⑥退役军人(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南疆地区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限制情形: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实现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①对应招聘单位办公室;②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英巴扎街32号政府2号楼一楼大厅)。
(三)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毕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等材料。
三、工资待遇及社保
(一)工资标准:按策勒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75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社保费用)
(二)社保缴纳: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来源:策勒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木叶沙尔·吐尔洪
初审:丁娟娟
终审:阿迪力·艾则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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