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一、招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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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至青岛市某高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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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面向社会招聘5人,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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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招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
1.《岗位汇总表》“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3.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用工单位认定。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6月。
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类佐证材料均需在2026年6月23日前取得。
四、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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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青岛人力集团(qdrljt)”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16:00-6月26日12:00;
线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23日16:00-6月26日14:00。
(二)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栏查询。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zhaopin.qdpec.edu.cn/laowu)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需上传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报名系统下载《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粘贴本人照片并签名按手印后扫描上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学信网—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登录学信档案”,输入账号密码登录—选择“在线验证报告”—点击“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应的“查看”—延长验证有效期—点击“查看”—下载PDF文件)。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扫描件。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需提交签名按手印的《延迟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最晚需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现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6.无业人员报考,需上传无业人员承诺书(附件4)。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政治面貌、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6年6月23日16:00-6月26日12:00期间报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按照要求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和上传。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需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工作经历时间轴需连贯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线上资格审核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最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以最终一次提交信息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信息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线上资格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6年6月23日16:00至6月26日1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线上资格审核,确定审核结果。通过线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线上资格审核的,在2026年6月26日12: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26日12:00后,学校尚未资格审核或者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补、补充报名信息。
线上资格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线上资格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照考试公告(另行通知)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查验有关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保存到办理录用手续阶段。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下载)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清晰,下同)。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扫描件。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需提交签名按手印的《延迟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最晚需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7.无业人员需提交无业人员承诺书(附件4)。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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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数超过40人且无法一天完成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为笔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40名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青岛人力集团(qdrljt)”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考官评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人力集团(qdrljt)”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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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需提交现实表现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政治面貌是党员的考生需要进行党员档案考察。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录用,招聘单位依据文件要求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青岛人力集团(qdrljt)”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公告,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除怀孕(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材料)、生理期特殊情况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或延缓体检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无故拒绝、延缓体检项目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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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青岛人力集团(qdrljt)”面向社会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录用意见,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肃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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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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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建议提前准备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做好资格审查准备工作。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考试等信息在招聘单位官方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需服从招聘单位及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六)监督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00、14:00-16:0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