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2026年第三次
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宜宾市叙州区第四人民医院)
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宜宾市叙州区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基本医疗、综合临床、预防保健、康复理疗、养老和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五)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7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区(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交通街79号)门诊楼二楼人事科。
(四)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的)1份。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因报考人员身份证件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留存电话无法接通等,造成后续招聘中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通知到本人等),责任由其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主要采用综合面试的考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素养及操守、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为100分。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30人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相关平台发布公告通知。
四、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应在一周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入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查一次。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综合考察
(一)用人单位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后进行综合考察。
(二)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察。
(三)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原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用人单位按照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及报到
1.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报到,报到时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符合条件的被聘用人员,人事科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待遇与管理
本公告招聘人员为我单位编外临聘人员,薪资待遇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监督举报电话:0831-6530345。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经录用后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者,医院有权不予聘用。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8783145656(张老师)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
(宜宾市叙州区四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6日
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