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城厢区黄明霞跨学段心理健康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选聘方案
一、方案总则
为落实《中共城厢区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公布城厢区新一批党员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暨遴选新一批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莆城教委〔2026〕10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整合城厢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师资力量,搭建区域心育教研交流、课题研究、教师成长、课程研发一体化平台,破解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同质化、个案辅导能力不足、校本心育课程匮乏、青年心育教师成长缓慢等现实痛点,发挥名优教师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构建分层分类、全域联动的区域心理健康教育育人体系。结合我区中小学心育工作实际、区级党员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及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成员选聘方案,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工作室核心成员。
二、工作室简介及研究方向
(一)工作室简介
城厢区黄明霞党员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经中共城厢区教育系统委员会批准设立,以领衔名师黄明霞老师姓名命名的区级跨学段心理健康党员名师工作室。工作室依托城厢区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资源,汇聚区域内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力量,致力于打造集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辅导、教育科研、学术交流和教师培养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发展共同体。
(二)工作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1.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研究。聚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探索适合不同学段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课程模式与教学方法,提升心理课堂教学质量。
2.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研究。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发展规律,针对学业压力、人际交往、情绪管理、自我认知等青少年常见心理议题,开展专题研究与干预实践。
3.家庭教育指导与家校协同育人研究。依托领衔名师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专业优势,探索家校协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路径,提升家长心理健康素养与家庭教育能力。
4.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成长研究。以工作室为平台,通过师徒制培养、专题研修、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与能力提升。
工作室以“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实践反思、共同成长”为建设理念,以“培育心育骨干、服务师生成长、引领区域发展”为根本宗旨,力争通过一个工作周期的建设,培养一批在区域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城厢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领衔名师简介
(一)个人简介
黄明霞,一级教师,莆田市心理骨干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学校心育组组长,曾任市教育学会心理学教学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市委文明办特聘莆田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公益巡讲讲师,莆田市第六届中学心理健康学科教学大赛指导组成员,城厢区2024年青年教师岗位大练兵指导组副组长,现任莆田市心理健康协会理事、市级陈伟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核心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师德规范,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长期牵头区域心育党建与教研融合工作。
(二)从教主要业绩与成果
1.教学竞赛荣誉:累计斩获省、市、区级心理健康学科教学类奖项10项,深耕课堂教学改革,具备成熟优质课打磨、青年教师赛课指导经验;
2.综合专项表彰:荣获市、区级专项奖章5项,4次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3.课题教研深耕:主持及核心参与市、区级教育科研课题6项,聚焦课堂心育、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家校共育等方向开展专项研究;
4.示范公开教学:开设市、区级心理健康公开课、专题教研讲座10场次,面向全区教师开展经验分享和交流;
5.科研成果产出:独立撰写心理健康教育CN学术论文7篇,编写中小学心理健康校本课程3部,教研成果落地各校教学实践;
6.师资帮带成果:指导9名一线教师参与省、市、区级心理健康教学大赛并获奖,精准帮扶城乡青年心育教师专业成长。
领衔教师长期扎根区域心育教研一线,熟悉市、区两级心理健康教育考核标准与教研导向,兼具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师资培训、公益宣讲、家校共育、党建融合全维度实践经验,可为工作室成员提供分层、精准的一站式专业指导。
四、选聘条件及具体要求
为保障工作室的研究质量与团队活力,本次面向全区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公开招募成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区级统一基本资格条件(须全部同时满足)
1.本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具备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能自始至终参与一届(三年)名师工作室活动。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3.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4.独立承担心理课程教学。近5年来教学工作量符合闽人社文〔2016〕142号、闽教师〔2024〕51号文件相关要求。
5.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校内(小学中心校内)名列前茅,非考试科目教学效果良好。
6.近五个学年度(2020-2025)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7.对于师德高尚、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校、学生、家长好评的中青年教师(男教师不超过4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40周岁)可以由学校推荐(须附学校盖章、校长和全体评委签名的《名师工作室成员遴选推荐信》,格式参见附件3),向领衔名师报名参加成员遴选。每个名师工作室中,此类成员不超过2名。
(二)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1.心理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持有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2.近三年开设过区级及以上心理健康公开课、专题讲座。
3.参与过区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或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论文;
4.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均含培养对象,下同),或区级及以上兼职教研员、学科中心组成员,或第三届名师工作室研修人员(相应工作室活动参加率不低于60%,由第三届领衔名师开具证明并签字,研修人员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不含单项教学技能赛)获奖,或参加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如优质课比赛)获奖(一师一优课等网络平台赛事获奖待遇按相关赛事的文件依据执行),或参加区级及以上单场多项比赛(如教学基本功比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获奖(不含单项业务比赛如教学设计比赛、作业设计比赛等)。
5.在农村学校或心理健康教育资源薄弱学校任教。
(三)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符合任意一条即取消资格)
1.现任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含领衔名师及核心成员)。
2.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结束的人员。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近三年存在教学事故、学生心理处置失职等问题的教师,不予受理。
6.无法保证常态化参与工作室活动,时间难以统筹的教师,建议谨慎申报。
五、成员结构要求(选聘须满足)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各工作室选聘成员须符合以下结构要求:
1.核心成员总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不超过12人(不含领衔名师),其中党员教师不少于60%。
2.领衔名师所在学校的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40%。
3.农村基层学校成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0%(农村学校确无合适人选的,与系统党委沟通后可适当放宽)。
选聘过程中,领衔名师将综合考量申报人员所在学校、政治面貌及学段分布,确保最终成员结构达标。
六、工作室成员工作职责
工作室成员在领衔名师统筹管理、学校党组织监督下开展工作,履职要求如下:
1.严守纪律规范:遵守工作室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党建学习、教研研讨、公开课、课题培训、送教下乡等全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选聘全过程接受本人所在学校、领衔名师所在学校党组织监督。
2.制定成长规划:结合自身岗位制定三年个人专业发展计划,主动学习心理健康、党建育人相关理论,持续提升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
3.深耕教学科研:承担本校心理教学工作,任期内至少开设1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主动参与工作室集体课题,任期内作为核心成员或主持人参与至少1项区级及以上教研课题;每学年撰写1篇教学反思、心育案例或教研论文。
4.落实心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校内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心理测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辅导个案任务。
5.发挥辐射引领:在校内分享工作室教研成果,带动本校心育、德育工作提质;积极参与工作室送教下乡、城乡结对帮扶、区域公益宣讲,推广党建融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经验。
6.协同团队共建:配合完成听课评课、案例撰写、微课开发、校本课程编写等工作,成员间互助共进,共同完成工作室年度目标任务。
7.积累推广成果:系统整理个人教研、育人成果,主动宣传工作室党建与心育融合工作成效,配合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各类心育专项工作。
七、申报方式、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对象
城厢区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符合全部资格条件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提交
1.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党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方式:填写《城厢区黄明霞跨学段心理健康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课题、年度考核证明等;
2、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全套佐证材料,经所在学校党组织书记审签、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领衔名师所在学校(莆田第三中学),由学校转交领衔名师。所在学校不得截留或限制。
3.电子材料:全部材料压缩打包,命名格式为「学校+姓名」,发送工作室邮箱:417044864@qq.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八、选聘工作流程与纪律要求
(一)选聘全流程
1.材料初审(申报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领衔名师联合学校党组织、工作室筹备组对照区级资格条件审核材料,剔除不符合条件、材料缺失人员,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2.综合评审(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材料评审(70%)+线上面谈(30%)。材料从师德、党员身份、专业资质、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城乡学段均衡度打分;面谈5分钟,考察育人理念、履职规划、时间保障、团队协作意识;
3.名单公示(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综合得分排序,兼顾党员比例、城乡学校、校际人数结构要求确定拟聘名单,在领衔名师所在学校、所有申报人所在学校同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正式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共城厢区教育系统党委统一发文公布成员名单,召开工作室成立大会,明确三年聘期、年度考核、动态管理规则。
(二)选聘纪律(落实区级文件要求)
1.选聘全过程由领衔名师所在学校党组织全程见证监督,严格执行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原则;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
2.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申报、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党组织;
3.各学校党组织须全力支持本校符合条件教师自主申报,在课时、场地、外出教研时间上予以保障,不得设置申报障碍。
九、聘期动态管理
1.工作室一届聘期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动态管理;
2.成员无故长期缺席活动、未完成年度教研任务、年度考核不合格,由领衔名师约谈整改;整改仍不达标,报区教育系统党委备案后予以解聘,并按程序补充选聘新成员。
十、其他说明
1.各校党组织应积极统筹,为本校参与工作室的教师提供时间、场地、教研经费等配套支持;
2.本方案严格遵照《中共城厢区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公布城厢区新一批党员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暨遴选新一批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莆城教委〔2026〕103号)文件制定,未尽事宜由领衔名师工作室上报区教育局党建办协调;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城厢区黄明霞跨学段心理健康党员名师工作室。
附件:
1.城厢区黄明霞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研修人员遴选推荐信
2.城厢区黄明霞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研修人员申报表
3.城厢区黄明霞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研修人员汇总表
4.城厢区黄明霞党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研修人员遴选量化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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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第三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
END
供稿:黄明霞
编辑:林筠青孙烨
处室审核:郑丽静
校级审核:何元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