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为满足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专业救援能力,增强我区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专业机动力量的建设,经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计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其中,从事战斗员岗位2名(限男性),从事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名(限男性),从事接警员岗位1名(不限性别),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需24小时在位执勤备勤。
(一)战斗员岗位工作性质:主要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以及日常消防业务工作。
(二)驾驶员岗位工作性质: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接警调度员岗位工作性质:日常主要承担全区119警情受理工作,需熟悉辖区道路,口语表达清晰,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日常资料归档、写作、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勤需要。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双眼裸视4.5以上,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格检查标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五)具有高中及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曾就职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退出人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解放军及武警部队退役士兵;
2、计算机、通信、文秘、新闻、会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备健身、摄影、机动车维修、装备维护等相关专业特长的;
4、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院校毕业具有田径、球类等突出专业特长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赌博、吸毒史、参与非法网络借贷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
5、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
6、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特别提示:1、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2、曾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负面舆情等问题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消防救援队伍形象、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招聘。3、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随时可以要求退出招聘或辞退。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7日-2026年7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底)现场填写《政府专职队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报名地点申请报名并进行资料审核。
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取得的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携带相关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报名点。
(三)报名地点:
官庄工区辽河东路618号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一楼指挥中心。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拟定于2026年7月4日,按照《南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2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10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二)体格检查。拟定于2026年7月5日,考生需在指定的市级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南阳市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六)征信检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详细版个人征信。除车贷、房贷外,有其他大额、多次或长期借贷及非法网络借贷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进行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聘岗位1:2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拒不签订入职训练协议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6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6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查复检复测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6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定级定岗。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及入职协议约定退还已发放的培训津贴,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服装费等。
六、聘用形式与待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规章制度和《南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由官庄大队统一培训,执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一)身份待遇。所招聘人员不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官庄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和考核。
(二)工资待遇。招聘到岗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
(三)其他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2、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3、每月休息天数为8天(已婚人员10天)。
4、试用期为6个月,期间仅发放试用期工资(参训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发放当月试用期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从试用期工资内扣除),试用期工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实行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事宜
(一)招录对象不需缴纳报名费、考核费等工作经费。体格检查费用需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招录对象,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录对象不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三)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77-60110119
监督电话:1952837588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特别声明:本次招聘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招聘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谨防虚假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