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4个岗位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因工作需要,第十二师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9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2026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以个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尚未注销、转让或仍在经营的,有未了债务纠纷的;
6.目前仍在职或与前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10:00-13:20,下午16:00-19:2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值班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守正街1号)。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表中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需按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4)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纸质版资料,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并打印。
报考人员需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上材料,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与接收资料同步开展,审核结果现场反馈至报考者本人。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拟定在第十二师设置考点,报考者需合理安排时间,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完成面试后参与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800米跑(女)、仰卧起坐(女)。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第十二师公安局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三甲医院开展。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以政治考察为主,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八)递补
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原则上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第十二师公安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通过第十二师公安局“彩虹卫士”官方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辅警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自拟聘用人员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六、监督
第十二师人社局、第十二师纪委监委驻第十二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第十二师纪委监委驻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8119180077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资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考试由第十二师公安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
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991-4887523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2026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
第十二师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第十二师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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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二师公安局人事科
编辑:刘旭
审核:徐国良
终审:王旭辉
签发:刘伟
“彩虹卫士”微信公众平台
投稿邮箱:33841384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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