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7 08:30-2026/7/27 17:30
笔试时间
2026/7/29 09:00-2026/7/29 11:00
面试时间
2026/7/31 15:00-2026/7/31 17:30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人员7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方式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报考年龄在18-35周岁(即1991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能保守工作秘密;

5.岗位及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辞退的;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直系血亲、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有吸毒史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及岗位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报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查询(http://fy.wszy.gov.cn/)。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计划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招聘机关联系。

2.报名步骤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文山市凤凰路55号,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多功能厅(报名人员从北门安检后进入)。

(2)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件1份(需本人签字捺手印)。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3张。⑤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并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招聘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注意事项:

1.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资格复审。凡因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或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的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或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四)考试

1.书记员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裁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岗位技能测试前,组织对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及本人1寸电子照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9:30

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1楼第二法庭

(3)岗位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内容。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10:00—11:00

测试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401会议室

(4)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面试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15:00—17:30

面试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301会议室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2.辅警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裁剪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前,组织对体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及本人1寸电子照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体能测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9:30

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1楼第二法庭

(3)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6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体能测试工作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具体负责,当场公布测试成绩。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4×10往返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应提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自带适合运动的服装及运动鞋,在确保安全和健康前提下参加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10:00—11:00

体能测试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篮球场

(4)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面试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15:00—17:30

面试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301会议室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通过查询考察对象本人、父母、配偶及子女犯罪及社会信用记录、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等情况,明确提出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体检和考察环节,若考生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①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

③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经院党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3.递补。本次考试成绩在下次启动公开招聘前有效,根据考试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如本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三、工资待遇及保障

试用期工资月薪3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45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照国家、云南省相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参照在职在编人员加入工会,享受参加工会活动、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待遇。


四、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二)聘用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考试工作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服从安排、有序排队,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以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情形,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招聘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保证联络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为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76-2199010

举报监督电话:0876—2199011

附件:1.《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2-1《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2《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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