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6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单位及岗位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各专业所持学历证书应符合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学历的要求。
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2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证书。
可凭“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考的岗位,“成绩合格证明”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给报考单位,到期未提供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奉化区医疗卫生单位专技岗位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13: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对应岗位指定邮箱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对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将粘贴一寸证件照的Word版《报名登记表》及附件4所列全部报名材料,发送至对应岗位指定电子邮箱。报送材料须完整规范、图像文字清晰可辨。邮件标题统一规范为: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完成邮件投递后,报考人员须主动致电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投递成功;未进行电话确认,因邮件投递失败、漏收等情形造成报名无效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收到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开展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现场资料提交相关事宜;报考人员须持续留意邮箱通知,因未及时查看邮件错失复审安排的,责任自负。
2.材料提交:收到复审通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7月24日15:00前,携带附件4规定的全套纸质材料,前往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材料,逾期未到场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提交材料为:(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报名表);(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4)身份证、户口簿(户主+本人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大专以上需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告知面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须持续留意邮箱通知,因未及时查看邮件错失面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通过邮箱、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材料不齐全、证件信息与岗位报考条件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考试录(聘)用”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调剂及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调剂人员。
1.面试合格考生未能被所报考岗位录取的,如愿意调剂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经双向选择后进行调剂。
2.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4.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五、其它事项
1.待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22927(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1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