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公告-四川-巴中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公告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3 08:00-2026/7/27 18:00

关注健康巴中


让健康理念融入生活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二、招募名额及岗位职责

1.本次共招募2名。

2.岗位职责。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三、招募对象和范围

2023届至2026届的医学类、心理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发生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7日(工作日内)。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消毒供应中心204办公室(巴中市黄家沟秦巴大道西段14号)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持本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公布的地址报名,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募医疗服务社工岗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募岗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签字捺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本人毕业证(各层次)、学位证(各层次)、近期在学信网查询的可扫码验证的《学历备案表》及《学位验证报告》(有效期限设置为6个月或更长,各层次学历学位均须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信息表》对报名者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招募条件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完全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六、组织考试考核

1.本次招募采取笔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后续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4.笔试科目:一科。卫生类主要测试《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有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提交核查申请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核查,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1.2026届高校毕业生;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3.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4.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5.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如再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后续体检公告。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消毒供应中心204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至满额。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再递补至满额。


九、签订协议

1.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备案,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服务期限原则上1年,不超过2年。服务期间待遇约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2.退出机制。(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2)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4)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由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监督电话:0827-5265354(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

监督电话:15182787437(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公告,均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错过相关事务,一切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募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巴中市妇幼保健院,15182787437。

附件1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专业条件需求表.docx

附件2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7月16日

来源: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Image

长按二维码

关注“健康巴中”

Image

Image

扫描官网二维码

查看更多讯息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