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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2026年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人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08:40-2026/7/20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7/23 08:40-2026/7/23 17:00
笔试时间
2026/7/25 -2026/7/25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7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8周岁(1987年7月15日至2008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温岭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学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登录下载:温岭检察网(http://tzwl.zjjcy.gov.cn)、温岭人才网(http://www.wlrcw.com)。

2.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20日,上午8:40—11:30,下午14:40—17:00。

3.资格审核:7月21日—7月22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及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7月23日,上午8:40—11:00,下午14:40—17:00。

地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笔试时间为7月25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面,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温岭检察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本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根据有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递补机制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可以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未被录用人员的递补人选顺序,告知递补机制,在下一批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前,若出现缺岗情形的,可以按照递补顺序研究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后,根据有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6年7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温岭生源地(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各职位要求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6—86086056、86086057。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平台公布,请考生留意:

1.温岭检察网http://tzwl.zjjcy.gov.cn

2.温岭人才网http://www.wlrcw.com

3.“温岭检察”官方微信(微信号:wlsjcy)

(六)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6—86086057。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2026年温岭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附件2.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4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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