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保安人员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身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形象好、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且具备良好的电脑基础,擅长文档整理与数据录入工作,若应聘者其他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
2.工作地点:公务大楼、政务大楼;
3.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4.政治可靠、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已有工作单位,不能做到全职应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服务工作的。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7日(星期五);
2.报名地点:崇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25办公室(崇义县公务大楼一楼西侧);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崇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近半年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个人承诺相结合,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及时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适应于整个招聘过程及试用期间。一经发现有与个人承诺事项不符或其它不宜继续从事保安工作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对报名资格初审符合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经面试、体检合格,对拟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面议,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享受工会福利待遇等。
咨询联系人:郑女士
咨询电话:3813306,18970112900
联系地址:崇义县公务大楼125室
来源:崇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编辑:刘洪良
审核:卓燕燕
审签:徐鹏
总监制:李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