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及《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1名
二、报名对象
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困难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常驻地为柳州市(市本级和各城区)的人员。
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就近的社区进行查询。
三、招聘要求
1.适合女性,身体健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中专或高中(含)以上学历;
3.服从单位管理,思想品德端正,爱岗敬业,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4.无工商登记情况;
5.符合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条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失业登记及就业援助登记处于有效状态;
6.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
7.能适应夜班,有儿童养育及护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2.报名地点:
(1)线上:将《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发至邮箱:lzetfly@163.com
(2)线下:将《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交到柳州市儿童福利院门卫处。
3.报名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表格请到单位门卫处领取)
(二)资格审核
由柳州市儿童福利院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柳州市儿童福利院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3)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4)持有残疾证件人员需对伤残等级和身体实际条件进行适岗评估。
(四)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依据岗位适用情况等,经单位研究,以1:1的比例确定初步招聘人选。
(五)体检
参照常规入职体检标准执行,由柳州市儿童福利院组织招聘人员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面试选拔、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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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