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四川-国企-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私企正式-劳务派遣-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7 08:30-2026/7/17 18:30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治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等业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具体招聘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在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参与邪教组织及各类非法社会组织的人员;

(8)在各类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报考行为,被依规限制报考或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定明确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合计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邮寄报名及委托他人报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15:00-18:30)。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营山县一环路东二段232号5幢2层。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7381086672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或者发现其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公司研究批准可根据情况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调整开考比例为2:1,调减、取消岗位招聘名额情况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20:1比例的,则先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0: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20: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的考核方式进行。

(四)面试范围

面试主要范围: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五)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面试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参加面试人数因放弃或被取消而低于规定的面试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结论在整个体检及复查工作结束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公示

面试、体检全部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管理及薪酬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本着双方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本着双方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与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规派遣至本公司对应岗位工作。拟聘用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岗位用工条件的,公司将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所有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统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组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付费招聘活动,请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13508082120

附件:1.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报名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四川营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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