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充实工作队伍,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照料、院内运营等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积极拥护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养老服务事业,责任心强,特别要有爱心、奉献精神,尊敬老人,不怕吃苦,服从敬老院管理规定及值班安排;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50周岁以下,长期居住在本街道的城乡居民优先;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程序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蒲吕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咨询电话:45488696。
4.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有相关技术职称证书的也同时提供。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蒲吕街道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一张。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和聘用
面试由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组织实施,邀请街道领导、党群办等参与,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主要测试认知、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形,按是否具备优先条件、学历高者、年龄小者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在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面向社会公示5天、无影响聘用等情形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采取一年一签。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铜民发〔2019〕53号和〔2025〕56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统一标准管理,并根据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确定工资档次:取得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专项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经政府考核合格聘用的,参照护理人员岗位工资指导价执行,即:2900元/月;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参照宿舍管理员岗位指导价执行,即:233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