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引领临沂工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治校领军人才,经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临沂工学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诚邀四海英才齐聚沂蒙、携手并肩,同心耕耘教育沃土,共启发展新征程!
一、临沂工学院简介
临沂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临沂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高校,2026年秋季正式招生。学校立足底蕴深厚、动能充沛的红色名城临沂,赓续红色育人根脉,依托商贸物流、高端工程装备等产业集群优势,致力打造服务鲁南、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高水平新工科本科高校。
学校汇聚优质科创力量,中科院院士薛其坤为特聘顾问,中科院院士贾金锋担任名誉院长,打造院士领衔的高层次专家智库,依托优质学术与科研资源支撑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与师资引育,实现高起点办学。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898亩,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8000人,配套现代化高标准硬件设施。同时,学校紧扣区域产业与国家发展需求,构建了“工科为主体,经、管、艺交叉融合”学科体系。首批开设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6个前沿专业,贴合国家与地方产业发展。
二、选聘范围、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临沂工学院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应符合《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民办学校校长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具备教育情怀与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理论素养,高等教育管理经验丰富,熟悉课程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等相关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常务副院长岗位还需具备较强的统筹领导与组织协调能力。
(三)曾担任本科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或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具有10年以上相应高等教育管理经验,办学业绩良好。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研究生学历。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流程
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实绩评价、面谈、考察、体检、聘任等流程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7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Excel版和PDF签字版);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④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⑤主要成果、办学业绩(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linyigxy@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确定最终参加实绩评价的人员。
(三)实绩评价。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报名人选进行实绩评价,确定进入面谈人选。
(四)面谈。进入面谈范围的人选,本人携带报名时全部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初步审核。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综合实绩评价、面谈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体检。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影响任职的不予聘任。
(七)聘任。综合人选各方面情况,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五、管理考核
(一)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二)实行聘期制。常务副院长、副院长聘期为4年,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研究同意可续聘。
(三)薪酬待遇。实行“一事一议”商定薪酬,同时享受临沂市相关人才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选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进入面谈的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谈,对未进入面谈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选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进入面谈人员交通食宿费由选聘单位承担。
(五)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六)本公告由临沂工学院院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8616853
15206830031
邮箱:linyigxy@163.com
联系人:杜老师任老师
附件:
1.临沂工学院简介
2.报名登记表
临沂工学院院长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