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贵州-贵阳市-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六盘水市-事业单位-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1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6 09:00-2026/7/12 17:00
缴费时间
2026/7/6 -2026/7/15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7/22 09:00-2026/7/25 21:00
笔试时间
2026/7/25 08:30-2026/7/25 11:00

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

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

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二、招录计划、工作地点

此次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1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勤岗位类)3人,在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战勤保障队办公;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非执勤岗位类)18人,含在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办公7人、在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11人。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办公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地点:六盘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招录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5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2000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辞退、开除人员除外),以及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人员,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5.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性别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5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8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力);报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关详细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7.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须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3);报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身体条件须符合《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4)。

8.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优先录用:

(1)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

(3)具有1年及以上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

(4)自愿服从岗位调配且符合招录全部条件。

上述优先录用资格由招录单位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核实认定。报考人员因瞒报、谎报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认定优先录用资格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具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上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后续各环节相关公示通知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持续密切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置现场报名点。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2日17:00。

3.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报考材料等操作。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2)报考人员严格对照招录条件、岗位要求,选择与自身条件匹配的岗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工作单位、身高、体重、视力、工作经历、人员身份等信息,填报不实视为刻意隐瞒关键个人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报考人员完成信息填报、上传材料,或修改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后,均需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点击“确认提交”后,审核单位方可开展资格审核;未提交报名申请的,审核单位无法受理审核,视为报名失败。2026年7月12日17:00报名截止前未完成提交的,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全部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

(4)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名提交。若因报名截止当日集中报考造成网络拥堵、提交延迟,最终报名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已报列表中报名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6)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所有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完整。信息填报有误、材料缺失失真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填报内容、上传材料视同本人提交,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因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停机、号码更换等造成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招录环节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3日17:00。

1.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2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2026年7月12日17:00报名截止后初审仍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6年7月13日12:00前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但仅可报考原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7月13日12:00—17:00期间审核结果仍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一经资格初审通过,系统将关闭自主修改权限,无法自行更改报名信息;确因填报失误需更正信息的,仅限修改个人基础信息、不得变更报考岗位,须由本人拨打网上资格初审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08516480)进行反馈后,向招录单位提交书面更正申请,经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信息修改。

2.审核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对照本招录公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载明的资格条件,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未通过原因。2026年7月13日17:00初审通道关闭后,因报名表信息缺失、填报错误、照片不符合标准等情形审核不通过的,均认定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全程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初审期间,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误进入缴费环节,可由招录单位与报考人员共同提交申请,经招录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改报;缴费截止前未完成改报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若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4.资格初审结束后,单一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依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定相关要求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岗位调整信息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同步公示。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报名系统,在已报列表处点击对应项目完成报名费缴纳,收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到2026年7月15日17:00,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自动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2.已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考试,须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拨打网上资格初审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08516480提交退费申请;逾期未申请退费的,默认正常参加考试,后续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五)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打印

资格审核通过且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在已报列表处选择对应招录项目,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六)笔试

1.笔试参考人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报考人员。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3.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等。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分值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统一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7.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按时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通知。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辅导班。

8.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上统一公布。

(七)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人员无需参加笔试,持《报名信息表》,对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7)参加基础能力测试与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基础能力测试评定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任一体能测试科目低于60分标准,则整体判定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数字,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资格复审人员,持《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对照《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参加体能测试。任一体能测试科目低于60分标准,则整体判定测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怀孕、哺乳期女性报考人员,可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申请免测体能;免测结果不影响后续环节准入,但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完整佐证材料。

3.所有报考人员参加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前,均须签署安全承诺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9),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10),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由报考人员个人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生效时间为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时间),拒不签定安全考试承诺书、未按要求购买有效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得参加本次测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4.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现场资格复审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形式。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根据招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在基础能力测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末位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体能测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统一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公布。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招录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阅公告、填报号码错误、关机、更换手机号等自身原因无法联系、错失复审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递补。

报考人员经现场复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地点参加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应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按笔试成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递补人员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或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同时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基本体格初审。现场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4)对身高、体重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核验初审,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附件6)等)。

(7)在职报考人员需在《报名信息表》工作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工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8)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政策需现场认定的,由招录单位现场核验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原件。

(9)申请免测体能测试的孕期、哺乳期女性报考人员,须提交免测书面申请、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核验通过后方可予以免测。

以上材料除第(1)项《报名信息表》、第(8)项书面认定材料、第(9)项免测申请及医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方法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十)面试

1.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结合各岗位招录流程,按对应成绩排序及1:3面试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比例的,以实际有效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名单。具体规则如下:

(1)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基本体格初审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基础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基本体格初审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统一公示。

3.面试成绩: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统一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数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总成绩由折算后的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构成,其中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由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上统一公布。

本次招录设立岗位“递补池”,凡参加对应岗位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统一纳入对应岗位递补池管理。招录公示及聘用阶段若出现岗位空缺,招录单位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递补池中依次择优递补,后续组织递补人员开展体检、政审考察环节,全部环节考核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递补池人员资格保留有效期为6个月,自本次招录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逾期自动失效。

(十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统一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本次体检统一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严格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4)执行。体检人选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一次复检,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预估费用约1100元)。本次体检医院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统一选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政审考察和提取档案

本次政审考察采取函审方式开展,重点核查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日常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尚未查清的犯罪嫌疑等情况;同步核查其直系亲属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政审考察过程中,遇特殊情形难以界定认定的,严格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至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完成审档工作。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对应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四)公示招录结果

经资格复审、基本体格初审、笔试、心理测试、基础能力测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通过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收到实名举报或存在影响录用的违规违纪问题的,经查实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核查完毕并出具明确结论后,再确定是否录用。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招录流程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招录单位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培训。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拒不参加培训,或在培训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内出现严重思想波动、经招录单位考核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十六)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1.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试用期满后确定级别和对应工资档次。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4.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5.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五、招录纪律

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工纪检科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请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ks.daijun.com/#/user/login/dw=77edtnSLkcGv7XnwFYRuiDvt7vzzc0Fqb%2FFD2l6%2F5%2BTP9Ovtqg)发布的相关招录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并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畅通,逾期责任自负。

(三)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吊堡村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

(四)网上资格初审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08516480;(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851—8460384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851—8486276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研究确定。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