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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遴选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4 -2026/7/1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各镇(街道)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包括镇(街道)的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中央和省有关单位、市直部门派驻镇(街道)基层分局,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等镇(街道)部门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遴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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