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
招聘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1个(男女不限)。
三
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等,有工作经验者、有残疾证者优先;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
招聘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聘用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兴海县东大街3号),联系电话:0974-858133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
考试时间:2026年7月7日
考试地点: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三)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五
录用后的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