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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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融媒体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
岗位驾驶员的公告
盘州市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以下几类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其中一类即可):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救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人员;
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年龄18周岁以上,持有C1以上驾驶证,身体健康,无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病史(如:癫痫、心脏病、眩晕症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三年以上驾龄者优先。
(四)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次且不属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5.本人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3日;
报名地点:盘州市盘西新城会议中心三楼盘州市融媒体中心;
报名资料: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请出具的《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由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盘州市融媒体中心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谈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经资格审查、面谈同意拟聘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发24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被安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后,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进行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盘州市融媒体中心所有。
(五)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19110857763)。
┃编辑张雯
┃责编万媛媛黄允知
┃编审刘庚
┃监制易俊
┃总监制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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