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
根据实际,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华师范大学 |
公益二类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秉承“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和“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立教报国、育才造士,矢志不渝为民族复兴和地方建设服务;始终坚持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矢志不渝为基层教育和基础教育服务;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矢志不渝传承和弘扬学校的办学精神;始终坚持同心同德、共谋发展、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矢志不渝擘画和推进强校事业。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要的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在职教师培训基地、教师专业发展研修基地、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研究基地。学校情况详见西华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cwn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6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华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s://zp.cwnu.edu.cn/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与考务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我单位将通过网络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会在报名网站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查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系统中的各项内容。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报名费50元。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7月6日9:00-7月10日21:00扫描下方二维码缴纳考试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和报名同时进行,无需等待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初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华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师范大学于7月13日前在招聘公告原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6年7月17日前联系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退费(联系电话:0817-2568025)。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于7月17日前登录“西华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初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此次考试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考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初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初试成绩的平均分(缺考和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参与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公布初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初试成绩平均分。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结合西华师范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初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一)初试
1.初试方式
(1)校医院岗位。进行专业笔试,主要考查与岗位专业相关的医务知识,满分100分。
(2)体育学院岗位。进行专业笔试,主要考查与岗位专业方向相关的知识,满分100分。
2.初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6年7月18日(星期六)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或考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初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6年7月23日22:00前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
(二)复试
1.复试方式
(1)校医院岗位。进行非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体育学院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占50%)及试讲面试(占50%),满分合计100分。
2.确定复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西华师范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初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初试成绩合格的人数不超过3:1,则全部确定为复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初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超过3:1,与最后一名复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初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复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初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复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师范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6年7月24日前由西华师范大学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复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于2026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15:00-18: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行政办公楼313室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专业方向的证明。
其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方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华师范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试资格。
复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初试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轮后仍未达到复试入围比例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由西华师范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复试时间及地点。复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复试准考证》。
复试当日,复试人员凭复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复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复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因此出现的复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复试人选。
如因复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复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复试入围比例时,复试正常进行。报考者复试缺考或放弃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复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复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6.加试。若考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考生,另行通知加试。
(三)考试成绩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华师范大学于复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复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岗位排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排名;若考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加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的岗位排名,由西华师范大学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和我省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后续公布。
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30日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西华师范大学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西华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由西华师范大学另行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华师范大学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与考务咨询电话:0817-2568025(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
纪律监督电话:0817-2568600(西华师范大学纪委办)
2026年6月30日
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6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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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范围 |
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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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他 |
||||
校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医务人员 |
xhsd202601 |
1 |
详见公告 |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须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须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
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耳鼻咽喉方向) |
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
校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医务人员 |
xhsd202602 |
1 |
详见公告 |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须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须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
精神医学 |
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
校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医务人员 |
xhsd202603 |
1 |
详见公告 |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须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须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
口腔医学 |
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
体育学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任教师 |
xhsd202604 |
1 |
详见公告 |
须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研究生学历,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须足球方向,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
体育学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任教师 |
xhsd202605 |
1 |
详见公告 |
须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研究生学历,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须篮球方向,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