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事业编制+安家保障,诚邀博士人才加入!
一、学院简介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6年石油工业部创办的乌鲁木齐石油学校;2000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院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守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秉持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初心使命,紧扣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和克拉玛依“一主多元”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油城办油校,油校为油城”的独特模式,被誉为“新疆石油石化工业人才培养的摇篮”,累计培养了7万余名扎根边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校70年来,学院深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积淀了丰硕的办学成果与品牌优势。学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职院校,是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获评自治区首批工匠学院、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是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综合办学实力稳居新疆高等职业教育前列。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1万人,有克拉玛依、独山子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093.56亩,建筑面积46.27万平方米。其中,克拉玛依校区2517.23亩、建筑面积35.67万平方米;独山子校区576.33亩、建筑面积10.60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丰富,现有藏书65.98万册,电子图书242.05万册,为技能人才培养与科技研发创新提供了坚实资源支撑。
学院现有教职工699人,其中专任教师576人,高级职称教师214人(正高62人、副高15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10人(博士29人、硕士381人)。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3个。获评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人、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5人、教学名师3人、教学能手3人、思政课骨干教师1人。健全教师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共建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累计获自治区级以上教学竞赛奖28项,师资队伍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能力结构适配产业发展与职教改革需求。学院牵头成立全国油气生产加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教联合体。建设陆军院士工作站、克拉玛依市数字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与新疆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天山油苗工坊”,与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石油天然气大学合作建设“经世学堂”项目。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技术大学、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理工学院等19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立项自治区“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二)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五)现役军人;
(六)已在国家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七)参加“特岗教师”等类型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
(八)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等相关待遇,按照《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还享受人才政策(市内流动除外):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5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克拉玛依市长期居住和服务,并在克拉玛依市购房的,给予不低于150万元购房补贴。也可一事一议。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等:享受2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克拉玛依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不低于80万元购房补贴。也可一事一议。
(三)省部级(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享受1万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克拉玛依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
(四)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享受安家费15万元和8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克拉玛依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原级聘任。
(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最高可享受15万元,岗位津贴最高可享受1万元/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克拉玛依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协议工资13000-18000/月(五年);科研启动经费10万-30万/年(发放3年);绩效2-5万;博士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授予副教授职称,博士后人才有2年工作经验的,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授予教授职称。
(六)提供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和协助解决配偶就业服务(一事一议)。
(七)提供的人才公寓、公租房使用期为3年。因房源紧张,无法安排入住的引进人才,可在克拉玛依市范围内租房。根据不同的人才对象,每月提供租房补贴2400元至4800元不等。
五、联系方式
学院为来面试的博士报销往返住宿费和交通费有意向的博士可扫码添加负责人微信一对一沟通,也可电话沟通:晏老师:17690941555(联系时请说明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添加晏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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