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1个岗位
根据《江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江陵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江陵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全县公安机关招聘辅警36名(男性32名、女性4名),其中派出所8名、机关一线警种28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报考特殊岗位、退役军人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辅警的,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五)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从事公安机关管辖的特种行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
1.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²)介于18-28之间,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所需特殊技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度放宽。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平安江陵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47号江陵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8:30—2026年7月7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写《江陵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携带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等到江陵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
(三)组织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及法律知识等;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平安江陵微信公众号发布。
体测: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4×10折返跑。
合格标准:
男子:4×10折返跑,要求合格时间必须≦15秒;1000米长跑,要求合格时间必须在4分35秒内。
女子:4×10折返跑,要求合格时间必须≦15秒;800米长跑,要求合格时间必须在4分36秒内。体测合格者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达标者淘汰。
(四)体检前往江陵县人民医院或三甲医院按照“入职体检套餐”要求进行体检,在要求时间内(以通知为准)提交体检报告,费用自行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安江陵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经试用合格,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予以聘用。
五、福利待遇
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由江陵县公安局统一管理,配发执勤服装。所有警务辅助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2500-4500元,享受带薪年休假、节日慰问、生日慰问、体检等福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考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未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培训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将由江陵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平安江陵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716-4739560,15926365749(江陵县公安局政工室邱警官)
监督电话:13277382949(江陵县公安局机关纪委胡警官)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00(工作日)
江陵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