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向社会公开补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辽宁-丹东市-振安区-2026-事业单位-体制内直签非编-补录公告-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向社会公开补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2026年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向社会公开补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6/24 -2026/6/30

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局、丹东市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丹东市振安区各乡镇街道“一队一站”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战斗员岗位3人。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5、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4、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


03


工作地点


丹东市振安区各乡镇街道消防专职队站。


04


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在达到队站人员建制配备标准下上四休二,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05


薪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为2500元(试用期1个月),录用人员月薪费用约4832元(含基本工资2850元、五险一金1582元、高危400元),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基本工资内扣除。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提供住宿和伙食,单位每年统一组织体检。


06


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


地点: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98号铭洋汽修对面)


联系人:王月


电话:0415-2530117、18704155119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近12个月的个人征信报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无犯罪证明(属地派出所开具)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中及同等学历的还需提供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政治审核。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考核程序


1.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厘米)和立定跳远(米)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两项任选一项、10米X4往返跑(秒)和100米跑(秒)两项任选一项,单科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平均分(体测标准见附件3)。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职业认知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报名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按照需求人数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心理测试。有心理测试相关资质机构进行心理测试,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公示。根据招录对象体能测试和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五)岗前培训。对拟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对于在培训期间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将予以淘汰。


(六)签订合同。招聘人员培训合格后,统一分配到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包含培训阶段的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将组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07


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由丹东市振安区消防救援局负责人员的入职培训、管理教育、训练备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由丹东市消防救援局决定是否续签;


3、如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用工形式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接续工作;


4、丹东市消防救援局负责对招聘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录用人员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丹东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该在录用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08


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由丹东市消防救援局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报名、考核、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3、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岗前培训期间无假期,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任用岗位。


5、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6、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等,取消录用资格。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