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择优组建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湛、作风优良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工信工作中的“外脑”和智库作用,根据《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湾政办秘〔2025〕1号)有关规定,现将区工信局法律顾问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责
(一)遴选人数
遴选区局法律顾问1名,为本单位提供常态化、专业化法律顾问服务。
(二)主要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撰写相关答辩文书;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草拟、修改、审核、评估、论证以区工信局名义签署的协议;
6.根据需要参与区工信局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
7.承办区工信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本区区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6.拟派律师应与实际到岗律师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人,应提前与区工信局沟通,征得同意且替换的人员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6年6月23日,在“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区工信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公布区工信局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二)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自愿填写区工信局法律顾问报名表,于2026年7月6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区工信局。
(三)审核考察。2026年7月8日前,区工信局对报名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区工信局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
(四)审核批准。2026年7月中旬,区工信局在统筹专业特长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拟聘人选或建议,由局党组会审定。
(五)社会公示。2026年7月17日前,在“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确认为法律顾问。
(六)聘任签约。2026年7月底,区工信局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区工信局潘淑慧:联系电话:0553-8811267。现场递交、邮寄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楼11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