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面试
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
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
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
公考面试
招聘人数
111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6:00

为充实我县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人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111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江苏省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和《2024年江苏省阜宁县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镇卫生院“镇聘村用”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全部进编;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地区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地区其他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
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职位表.xls